為了確保學生在澳洲期間的生活和安全得到全面照顧。根據澳洲的法定規定,所有未滿18歲的學生,必須委託一位澳洲公民為監護人。澳洲學校的校長或學校普遍樂意擔任海外學生的監護人,而不另收費用。相反若學生就讀的學校未有提供此服務,又或個別家長有額外要求,部分家長會另聘監護人公司,讓他們在子女出國期間更為安心。
監護人一般責任:
監護人一般24小時聯繫和支援,對接機、學業及疾病等不同情況作出適當安排。澳洲部分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不設學生宿舍,亦代替學生安排入住當地的寄宿家庭,為學生食住等方面作出照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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